清算公告暨告知債務人義務通知
廣東 ******限公司 經(jīng)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進入強制清算程序【案號:(2025)粵01強清66號】,該院依法指定了廣東法盛律師事務所為廣東 ******限公司 清算組,由勞業(yè)聰任清算組負責人。本案適用快速審理程序。
一、請債權人于本公告之日起45日內(nèi)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向清算組以書面形式申報債權。債權人應當說明債權的有關事項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逾期不申報者,自行承擔法律后果。
二、廣東 ******限公司 的債務人或財產(chǎn)持有人應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0日內(nèi)向清算組清償債務或歸還財產(chǎn)。
三、廣東 ******限公司 的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股東、董監(jiān)高人員、財務管理人員、經(jīng)營管理人員等相關人員及其他負有清算責任的人員應當配合清算組開展清算工作,并承擔如下義務:***、妥善保管并向清算組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財產(chǎn)、印章、證照、賬簿、會計憑證、重要文件等資料;2、根據(jù)人民法院、清算組的要求進行工作,并如實回答咨詢;3、清算義務人怠于履行上訴義務,導致無法清算的,相關清算義務人應對企業(yè)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4、人民法院認為應當辦理的其他事項。
清算組地址:***A座 ****** 5房;聯(lián)系人:***、宋律師;聯(lián)系電話:****026(勞)、****152(宋)。
特此公告。
廣東 ******限公司 清算組
二〇二五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