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氏縣自然資源局 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
盧土掛告字[2025]29號
經(jīng)盧氏縣人民政府批準,盧氏縣自然資源局決定以掛牌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guī)劃指標要求
編號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積(m2) | 土地用途 | 規(guī)劃指標要求 | 出讓年限(年)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有無底價 | 起始價(萬元) | 增價幅度(萬元) |
容積率 | 建筑密度 | 綠地率 |
H7—02—07 | 盧氏縣盧敖南路以東、濱河大道以南 | 1 ****** 95 | 二類工業(yè)用地 | ≥1.0 | ≥40% | ≤20% | 10 | 110.55 | 是 | 110.55 | 10.0 |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申請人應當單獨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參與競買:***、在盧氏縣轄區(qū)內(nèi)有欠繳土地出讓金行為且未糾正到位的; 2、有土地違法行為未經(jīng)處理到位的; 3、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禁止參與競買的。 三、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 四、列入誠信黑名單的單位和個人禁止參與報名,在進行網(wǎng)上報名前,競買人要對自己的資格進行審查。掛牌出讓活動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nèi),競得入選人將網(wǎng)上競得入選人證明和出讓文件要求提交的資料,提交盧氏縣自然資源局進行審查。經(jīng)審查無誤后將競得入選人確定為競得人,由盧氏縣自然資源局與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不符合要求的,競得結果無效,競買保證金不予退還。 五、本次掛牌競買人 ******A公司 辦理CA證書、***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wǎng)中提交申請,不接受電話、郵寄及口頭報名。 六、本次掛牌出讓的土地為現(xiàn)狀出讓,未盡事宜詳見公告,并以出讓地塊掛牌公告為準。 七、申請人可于****-**-**日08時00分至 ****-**-**日10時0***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wǎng)查看、獲取出讓須知和報名。并在約定時間內(nèi)按網(wǎng)上生成的保證金賬號交納競買保證金、交納保證金的截止時間為****-**-**日17時00分。 八、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掛牌時間為:*******-**-**日08時00分至 ****-**-**日10時00分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掛牌時間截止時,確定最高報價及其報價者,成交后競買保證金自動轉作受讓地塊的定金。 十、公告人:*** 十一:***:*** 聯(lián)系電話:***-*******交易中心交易組織科 0398-**** 聯(lián) 系 人:***交易中心交易組織科 昌先生
盧氏縣自然資源局
***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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