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縣飛鯉鎮(zhèn)新法村2025年農業(yè)水價綜合改革項目邀請交易公告
1.交易條件
郎溪縣飛鯉鎮(zhèn)新法村2025年農業(yè)水價綜合改革項目,建設單位為郎溪縣飛鯉鎮(zhèn)新法村村民委員會。項目已具備交易條件,現(xiàn)請收到投標邀請書的單位參加郎溪縣飛鯉鎮(zhèn)新法村2025年農業(yè)水價綜合改革項目交易會。
2.項目概況與交易范圍
2.1建設規(guī)模:***水價綜合改革項目,主要施工內容為放水口閘門改造、十處放水口改造、河道清淤等工程。
2.2建設地點:***
2.3項目交易范圍:***水價綜合改革項目,主要施工內容為放水口閘門改造、十處放水口改造、河道清淤等工程,具體詳見工程量清單、招標控制價及建設單位發(fā)包有關要求。
2.4交易控制價:********* 85元;成交價(在最高投標限價基礎上下浮15%):********* 82元;
2.5工期:***;
2.6質量標準為:***,達到合格標準;
2.7付款方式:***
2.7.1經鎮(zhèn)驗收合格并審計后,支付至審計價款的100%(支付前按最終審計價的3%先行繳納質量保證金),質保期為1年,質保期滿且工程無質量問題一次性退還,不計利息。
2.7.2承包方應在國家相關規(guī)定的質保期內無償履行工程質量保修義務。
3.響應人資格要求
3.1響應人具備:***并持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yè),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擬派駐本項目的負責人具備:***,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無在建工程。
3.3本次交易不接受聯(lián)合體交易。
4.交易響應保證金:***
5.交易辦法
隨機抽取法。按照交易會簽到順序對響應人進行編號,通過隨機搖號依次產生三名成交候選人。若響應人不滿三家則按項目流標處理。結果將在郎溪縣人民政府(http://ahlx.****.cn/)公開目錄--部門與鄉(xiāng)鎮(zhèn)公開導航--飛鯉鎮(zhèn)政府--公共資源交易板塊公示3日。
抽簽順序依次為:***,第二成交候選人,第一成交候選人。
6.資格審查方式:***。
公示3天無異議后,交易代理通知第一成交候選人1日內按交易文件規(guī)定提交簡易響應文件,由建設單位委托交易代理機構對第一成交候選人的響應文件進行符合性審查和資格審查。
簡易響應文件(一式四份,應分別膠裝成冊),包括:***
(1)交易函;
(2)法定代表人證明;
(3)授權委托書;
(4)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5)企業(yè)資質證書復印件;
(6)施工企業(yè)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7)擬任本項目負責人的建造師證書,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復印件;
(8)稅務登記證(三證合一的響應人可不提供)復印件;
(9)銀行開戶許可證復印件。
第一成交候選人提交的簡易響應文件應真實有效,所有資料加蓋單位公章,若不符合要求,取消該響應人的成交候選資格,按順序由排在后面的遞補,以此類推。
7.相關資料的獲取(非會員制):***
7.1 資料獲?。?**(http://ahlx.****.cn/)公開目錄--部門與鄉(xiāng)鎮(zhèn)公開導航--飛鯉鎮(zhèn)政府--公共資源交易板塊,本項目交易公告下方,下載交易文件及附件。
7.2交易文件售價:***。
8.交易
8.1交易會簽到截止時間為****-**-**日9時30分,地點:***。
8.2 逾期簽到或中途離場的響應人,將被取消參與交易的資格。
8.3響應人參加交易會時的要求:***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憑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委托代理人未參加本次交易會的,將被取消交易資格。
8.4響應人應對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將按相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8.5響應人在交易過程中有責任和義務對建設單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單最高投標限價內容進行分析和核對,若有異議,請在交易截止2天前以書面形式告知建設單位及交易代理機構。
8.6 響應人在交易前請自行踏勘現(xiàn)場。
9.成交通知書發(fā)放及合同簽訂
9.1成交人需在交易結果公示無異議后1日內領取成交通知書,同時須交納交易代理服務費及清單控制價編制費4200元。
9.2成交通知書發(fā)出7個工作日內,成交人應與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且合同主要內容必須與交易文件約定、響應文件承諾內容一致,否則建設單位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推薦第二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人,以此類推。
9.3若成交候選人未按時提交簡易響應文件或未按時領取成交通知書或未按時與建設單位簽訂施工合同的成交行為,建設單位有權取消其成交資格,推薦第二成交候選人為成交人,以此類推。
9.4成交人無故放棄成交的,將不**0萬元 (不含)以下小型工程建設項目交易。
本工程采用最高投標限價固定單價、結算價為總價下浮15%合同,風險范圍以內的綜合單價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綜合單價及合同價款調整方法:①、發(fā)包人確認的設計變更增減工程量;②、發(fā)包人及有關部門簽證引起的工程量增減;③、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損失執(zhí)行通用條款;④、上述因素調整時將首先執(zhí)行相應或相似項目綜合單價,若無相應或相似的綜合單價,則由承包人,發(fā)包人及有關部門共同確定綜合單價;⑤、在合同工期及批準的延長工期的時間范圍內,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以及地方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性調整,合同價款不作調整;但合同明確規(guī)定調整的除外。其中材料價格不作調整。
本工程必須由成交單位自行完成全部施工任務,不允許分包、轉包,一經發(fā)現(xiàn),建設單位有權終止合同,已完成的工程量不支付工程價款。
10.聯(lián)系方式
建 設 單 位:***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622
交易代理機構:*********限公司
聯(lián) 系 人:***
電 話:*******77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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